我们一般拿出来讨论的自适应高度的DIV布局,都是指有背景区分的,不用区分的三列布局很容易。不过在实际应用中很少有网站这样用,大多都是不用背景区分的。不过在这里我们并不讨论这种布局的实用性到底如何,而只是讨论实现这种布局的一种较完美的解决方案而已。
所谓自适应高度,也就是不管某一列撑长而其它列的高度也跟跟相应地撑长,这个效果如果用TABLE的话是轻而易举的,而用DIV就没那么容易了。之前本民工也尝试了不少办法,比如用JS控制、padding-bottom一个很大的负值……但都觉得不够完美。后来在蓝色理想找到一个国外的站,感觉这是目前为止最完美的一种解决方案了,不用hack、不用JS、兼容性强……他们把这种布局称之为:完美的圣杯。

原理其实很容易,理解之后应该可以解决很多样的布局方案。见上图,.colmask、.colmin、.colleft,分别为三列背景的容器,最外层的.colmask设定overflow:hidden;,通过相对定位分成三列。而内容容器.col1、 .col2、 .col3都放在最内层的.colleft里面,通过相对定位定好位置,所以不管.col1、 .col2、 .col3哪一个伸长或缩短,外部的.colmask、.colmin、.colleft都会跟着伸长与缩短,也就实现了我们所要的效果。
今天刚装上了运行代码的插件,贴上来试试。
原文:http://matthewjamestaylor.com/blog/perfect-3-column.htm
其实这个问题经常会碰到:容器需要跟据其内容自适应高度,但在内容不够时又要保持一个最小高度。最初的时候我也曾饱受其困扰,因为IE6不支持min-height的属性,IE6中直接用height就可实现最小高度自适应。而在IE7跟FF中,用了height属性的话就不能自动撑长了。所以就有这么一种解决方法,给IE7跟FF设定min-height以及height:auto,而另外用一个IE6的hack来解决IE6下的问题。
不过本民工一向不喜欢用hack,能不用就尽量不用,所以经多方考证找到另外一种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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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div {height:auto !important; height:300px; min-height:300px;} |
由于用了!important,所以IE7跟FF会认height:auto属性,而IE6的话就只认height属性了。不过要注意,不要设置overflow:hidden属性,在某些需要清除浮动的场合可能会用上overflow:hidden。
其实说起来,css sprites算不上一门什么高深的技术,应该只能算是一种技巧吧。也就是通过背景图的定位(background-position )把页面中所用到的图标、背景图之类的整合到一张整的背景图里,从而大大减少了页面请求数,提高了页面浏览的性能。
其实本民工最初这样用的时候并不知这就叫css sprites,只是看到各大主流站都是这么做于是也效仿而已。比如下面这张图,是腾讯主站背景图的一部分:

定位的样式其实只用一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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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background: url("your_url.gif") x y no-repeat; |
关于CSS中的坐标,图片的最左上角为(0,0),而定位图片内部的位标的话,x、y都是负值。还有,可以把需要repeat的跟no-repeat的图分开,如果放在一起的话那么就需要考虑一下图片的延展性就可以了。
实现css sprites并不难,只要有点耐心与细心就可以了。在制图的时候建议用Fireworks,他可以把图片精确定位到某个坐标,这是PS做不到的。采用css sprites对页面性能的提升是毋庸置疑的,只是在后期的修改与维护上麻烦了点而已,具体怎么用,可以跟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了。比如说,本民工的博客就没这样用,因为跟本就没用到几张图片,嘿嘿。
关于写CSS,本民工比较习惯于手写,很多写样式软件写写得快是快,但写出来的东西总会觉得有种“不干净”的感觉。个人看法而已哈,不过既然是手写,CSS的缩写当然是要注意的,会让你的CSS看起来很简洁,也容易阅读。接下来,把经常用到的一些简写形式来总结一下。
颜色(color)
16进制的色彩值,如果每两位的值相同,可以缩写一半,
例如:#000000可以缩写为#000;#336699可以缩写为#369;
盒尺寸(margin、padding)
通常有下面四种书写方法:
property:value1; 表示所有边都是一个值value1;
property:value1 value2; 表示top和bottom的值是value1,right和left的值是value2
property:value1 value2 value3; 表示top的值是value1,right和left的值是value2,bottom的值是value3
property:value1 value2 value3 value4; 四个值依次表示top,right,bottom,left
本民工的计算方法是按顺时针数,上右下左。
例如:margin:1em 0 2em 5px;
边框(border)
边框的属性如下:
border-width:1px;
border-style:solid;
border-color:#000;
缩写的顺序其实都可以互换,不过推荐用以下的缩写顺序:
语法是border:width style color;
例如上面的可缩写为:border:1px solid #000;
背景(Backgrounds)
背景的属性如下:
background-color:#f00;
background-image:url(background.gif);
background-repeat:no-repeat;
background-attachment:fixed;
background-position:0 0;
可以缩写为一句:background:#f00 url(background.gif) no-repeat fixed 0 0;
语法是background:color image repeat attachment position;
你可以省略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值,如果省略,该属性值将用浏览器默认值,默认值为:
color: transparent
image: none
repeat: repeat
attachment: scroll
position: 0% 0%
另外要注意的是position属性在缩写时如果只想定义其中一个,也需要把另一个加上。
字体(fonts)
字体的属性如下:
font-style:italic;
font-variant:small-caps;
font-weight:bold;
font-size:1em;
line-height:140%;
font-family:”Lucida Grande”,sans-serif;
可以缩写为一句:font:italic small-caps bold 1em/140% ”Lucida Grande”,sans-serif;
要注意,如果你缩写字体定义,至少要定义font-size和font-family两个值。
不过font-family值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全局定义,所以也不是经常用到。
列表(lists)
取消默认的圆点和序号用这句:list-style-type:none;
list的属性如下:
list-style-type:square;
list-style-position:inside;
list-style-image:url(image.gif);
可以缩写为一句:list-style:square inside url(image.gif);
这个平时也用得少咯。
做为一个Web Desginer,不可能不跟WEB标准打交道。但说起什么是W3C标准,却未必都能说得出。其实这种概念上的东西并不需要像记语法那样牢牢记住咯,理解以及应用才是关键。就好比之前一直按自己经验中的一个“标准”来做东西,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个“标准”其实就是叫W3C标准。下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摘自网络,就当做一个备忘咯。
WEB标准不是某一个标准,而是一系列标准的集合。网页主要由三部分组成:结构(Structure)、表现(Presentation)和行为(Behavior)。对应的标准也分三方面:结构化标准语言主要包括XHTML和XML,表现标准语言主要包括CSS,行为标准主要包括对象模型(如W3C DOM)、ECMAScript等。这些标准大部分由W3C起草和发布,也有一些是其他标准组织制订的标准,比如ECMA(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的ECMAScript标准。
1.结构标准语言
(1)XML
XML是The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(可扩展标识语言)的简写。目前推荐遵循的是W3C于2000年10月6日发布的XML1.0,参考(www.w3.org/TR/2000/REC-XML-20001006)。和HTML一样,XML同样来源于SGML,但XML是一种能定义其他语言的语。XML最初设计的目的是弥补HTML的不足,以强大的扩展性满足网络信息发布的需要,后来逐渐用于网络数据的转换和描述。
(2)XHTML
XHTML是The Extensible 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标识语言的缩写。目前推荐遵循的是W3C于2000年1月26日推荐XML1.0(参考http://www.w3.org/TR/xhtml1)。XML虽然数据转换能力强大,完全可以替代HTML,但面对成千上万已有的站点,直接采用XML还为时过早。因此,我们在HTML4.0的基础上,用XML的规则对其进行扩展,得到了XHTML。简单的说,建立XHTML的目的就是实现HTML向XML的过渡。
2. 表现标准语言
CSS是Cascading Style Sheets层叠样式表的缩写。目前推荐遵循的是W3C于1998年5月12日推荐CSS2(参考http://www.w3.org/TR/CSS2/)。W3C创建CSS标准的目的是以CSS取代HTML表格式布局、帧和其他表现的语言。纯CSS布局与结构式XHTML相结合能帮助设计师分离外观与结构,使站点的访问及维护更加容易。
3.行为标准
(1)DOM
DOM是Document Object Model文档对象模型的缩写。根据W3C DOM规范(http://www.w3.org/DOM/),DOM是一种与浏览器,平台,语言的接口,使得你可以访问页面其他的标准组件。简单理解,DOM解决了Netscaped的Javascript和Microsoft的Jscript之间的冲突,给予web设计师和开发者一个标准的方法,让他们来访问他们站点中的数据、脚本和表现层对像。
(2) ECMAScript
ECMAScript是ECMA(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)制定的标准脚本语言(JAVAScript)。目前推荐遵循的是ECMAScript 262(http://www.ecma.ch/ecma1/STAND/ECMA-262.HTM)。
关于这个问题,各人有各人的习惯吧,以前在公司的时候,有位同事的风格习惯很不一样,搞得有点相互不兼容,呵呵。
在构建一个页面的时候,是先写好HTML代码呢?还是先写好CSS呢?按标准来说,是先把HTML页面写好,再写CSS来定义,而且看起来很酷!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几乎不可能一次性把HTML先写好而不用修改的,也许因为构建思路的问题、或者一些事先没预料到的特殊问题、又或者因为浏览器兼容的问题……都有可能再去改动到HTML代码。当然,这样的改动是小意思了,主要是这样的方法不方便测试,在你的CSS没有写完之前,页面里会有很多还未定义的标签,预览的话页面有可能会乱,而且也不便于问题的排察。
大多数情况下,我还是建义HTML跟CSS同时进行,每写了一段之后用多个浏览器进行测试。至于写多少测试一下就要看各人的经验水平了。本人习惯的写法步骤是这样的:
写先好页面的布局部分,也就是外套,头部,中间部分以及中间部分的左、中、右,以及版权部分。我一般是先定义样式,然后再在DW里把该样式插入。
然后再写各部分的内容。比如说头部,我们可以在里面加LOGO部分,以及NAV部分等等。而NAV里我们有可能还会定义sub……就这样一层层地由外至内。
在这里,本民工也只是说说个人的一些见解,欢迎指正,共同学习、共同提高。